中共上海市国资党校、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

招 聘 启 事

 

 

  中共上海市国资委党校(原中共上海市工业党校)、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分别建立于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,1993年,党校(学院)实行一体化办学。2005年5月,经中共上海市委决定:中共上海市工业党校(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)整建制划归上海市国资委党委。市委要求党校(学院)力争在3-5年内建设成为全市培养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,做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,并充分发挥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的作用,努力拓展非公经济人才的教育培训。

  党校(学院)建立29年来,积极开展企业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和管理知识培训,形成了党校(学院)的培训特色,即党性锻炼和能力提高相结合的培训模式;模块式、菜单式和不断推陈出新的课程设置;注重案例教学、强化互动、模拟训练;将调研、培训、咨询(认证)融为一体等。为适应院(校)培训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,现招聘如下人员:

一、经济、管理、法律、党建理论类课程教师及学报编辑

具 体 要 求:

1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,爱岗敬业,工作责任心强。

2、博士年龄在40岁以下,硕士年龄在30岁以下;或教授年龄在45岁以下,副教授年龄在35岁以下。

3、具有较强的教学、科研能力。

4、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及企业实践经验者条件适当放宽。

二、管理人员

具 体 要 求:

1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,爱岗敬业,工作责任心强。

2、全日制大学文史、经济、管理类本科以上学历,30岁以下。

3、具有较强的文字、口头表达能力。

4、上海市市区户口

5、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条件适当放宽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
来信请寄: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61号 人事处 王老师 邮编:200237

电话:64773968转3508,3509   电子邮件:semczp@semc.edu.cn

 

中共上海国资党校

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

2008-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