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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 是全校性的计算机互联网络,其服务对象为校内各部门、教职员工、在校学员及学生。 为了加强校园网的管理,保证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畅通, 校园网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下列守则:
1 .用户必须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》、《上海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》和其他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,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,并 自觉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与技术监督;
2 .任何用户 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、 破坏社会安定 的违法犯罪活动,不制作、查阅、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的信息;
3 .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;
4 .用户有义务配合国家安全部门依法对网络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、检查,以及采取其他的必要安全措施;
5 .任何用户未经许可不得开通 Email 、 Web 、 BBS 等服务。不得在网上随意发布公共信息。 有需要开设服务器对外提供信息服务的用户,需到网络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;
6 .任何用户未经许可不得在网上进行商业和其他任何盈利性活动;
7 .用户不得进行任何干扰其他网络用户,破坏网络设施的活动。这些活动包括 ( 但并不限于 ) 商业公告、散布计算机病毒、进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系统、盗用非法的 IP 地址入网等等;
8 .用户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报告任何违反用户守则的行为,并对自己在网络使用中的行为负责, 用户对自己的口令、帐号保密,因本人不慎被他人盗用者,后果自负 ;
9 .用户必须遵守交费规定,按时交纳费用;
10 .对于违反计算机网络政策或者上述规定的用户,网络管理中心有权停止对其的服务,必要时将诉诸法律;
11. 因不可抗拒的因素(对外线路、设备故障等)造成信息延误或损失,网络管理中心对此不承担责任;
12 .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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