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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 全国通用的职业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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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者必须携带身份证、身份证复印件1张,口译考试报名带2张1寸照片,笔译考试报名带2张1寸照片。另请考生自备写好本人联 开考语种: 英语、日语、法语 网上报名日期:2008年02月12日-21日 现场确认交费时间:2月20日-25日[上午9:00-下午16:30 含双休日] (迂期网上报名作废) 公交线路:64、801、17、49、864、20路等(江西中路汉口路下) 地铁:铁路2号线南京东路站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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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考试目的 | |||||||||||||
|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,建设高素质的外语专业人员队伍,培养高水平的翻译专业人才,更好地为我国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合作服务。根据国家关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精神,按照国家人事部"人发(2003)21号文件"《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暂行规定》的有关精神,在全国开展《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》 | |||||||||||||
| 主办单位 | |||||||||||||
|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| |||||||||||||
| 组织实施单位 | |||||||||||||
| 国家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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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证书和效用 | 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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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人事部颁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证书》,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,全国通用。 取得证书人员,可被各类企事业单位聘用为职业翻译,也可作为衡量翻译资格专业水平的标准和能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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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报考对象 | 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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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凡是申报和评聘翻译专业职称的人员(以考代评) 2、 遵守国家法律,恪守职业道德,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,均可报考相应语种、级别的考试。没有年龄、学历、职业的限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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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翻译考试等级 | 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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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翻译考试考务费 | |||||||||||||
考生可以参加全部类别(口译和笔译),也可分类选择口译或笔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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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上海地区考点 | 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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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上海市人事局统一组织 具体实施单位 口译考试: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笔译考试: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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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报名办法 | |||||||||||||
| 报名者必须携带身份证、身份证复印件1张,口译考试报名带2张1寸照片,笔译考试报名带2张1寸照片。另请考生自备写好本人联 网上报名日期:2008年02月12日-21日 现场确认交费时间:2月20日-25日[上午9:00-下午16:30 含双休日] (迂期网上报名作废) 现场确认交费地点:江西中路215号173室(上海市民政局大楼2楼,双休日从汉口路大铁门进) 联系电话:021-63210107 ,021-63214139 (08年下半年考试报名:08年8月18日-27日)(08年下半年考试交费时间:08年8月06日-30日) 下半年开考语种:英语、德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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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|